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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

开具发票资料说明通知

开具发票需提供资料

依据税务方通知,开票需提供资料如下:

一、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(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,扫描件除外)

二、外经证及完税证明

三、材料票、成本发票及工资表

以上资料全部寄回总公司,否则无法开票!

 

单位名称,工程名称和地址,等开票信息一定要对照合同与甲方协调统一后填写准确信息。将首先根据信息表来开据增值税发票。

       为了公司的办公效率,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!请各分公司的同僚们,齐心协力,金诚合作!

 

附:统计表模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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